各缴存单位、各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迅速发展,贷款业务量逐年增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长期居高不下,现已连续3个月高于95%以上。截止到2021年2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达到100.62%,为使资金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实现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现根据《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公管委〔2021〕9号),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高级预警,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一、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暂停异地贷款业务;
三、暂停办理购买同一套住房贷前提取公积金业务;
四、暂停非户籍地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五、暂停非户籍地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
六、实行贷款发放轮候制度;
七、降低购房提取有限期限至1年内。
上述管理措施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
预警解除方式:当个贷率连续三个月低于95%且连续呈下降趋势时,解除部分管理措施。解除时间将对外公告,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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