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微笑为市民提供服务。(摄影 欧东勇)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深圳公积金中心)自2010年12月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努力目标,以职工的圆梦安居为奋斗理想,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多项改革在全国先行示范,实现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了1559.42万职工,助力33.39万家庭在深安居。
后来居上 多项指标跃居全国前列
深圳是全国最后一个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超大型城市。11年来,深圳公积金中心通过广泛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博采众长,发挥后发优势,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缴存方面,自2010年12月缴存业务上线至2021年6月,累计缴存总额5076.25亿元。提取方面,自2011年9月提取业务上线至2021年6月,职工已累计提取2884.16亿元,其中,租房提取金额占提取总额的34.11%,有力地支持了广大职工通过租房解决安居问题。贷款方面,自2012年9月贷款业务上线、2013年9月推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至2021年6月,已累计向33.39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097.84亿元,有力支持我市职工购房。
制度创新 打造公平普惠政策环境
深圳公积金政策在设立之初,坚持从深圳市情出发,以广大缴存职工普遍受惠为出发点,先后创设了广覆盖的缴存政策、人人可提的宽松提取政策、应贷尽贷的贷款政策,并针对深圳外来人口多的实际情况,推出多项改革创新。
深圳职工只要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达到一年以上,且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销户提取时,就可以得到额外的利息补贴。对于外来人口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都可以公平享受权益保障,积极推出鼓励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自愿缴存的政策。深圳公积金政策还构建了覆盖所有职工、按照不同住房消费需求分类型的提取机制。对于已购房职工,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对于无房职工,可以每月通过租房提取65%的月缴存额。对于不符合以上住房消费情形的,则可每月申请提取40%的月缴存额用于其他住房消费。覆盖广泛、科学规范、普惠便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充分展现深圳的开放与包容。
推进“互联网 服务” 九成业务线上办理
深圳公积金中心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探索“互联网 ”形势下的新型服务模式,为广大缴存职工打造了一系列线上便捷服务,让住房公积金的服务触手可及,在制度、服务、信息技术等方面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互联网 公积金服务”,开放试行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公积金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即可完成单位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结。以智慧化应用推动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多项自助办理服务在行业内先行示范、影响深远。目前,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日均办理业务4万多笔,其中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量占比超95%,有效提高职工办事效率,节省职工时间成本。
十余载栉风沐雨,十余载春华秋实。深圳公积金中心作为全国最晚建立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短短时间内取得了与国内主要大城市二十多年住房公积金发展相当的业务成绩。深圳公积金中心将始终牢记成立伊始的初衷,将实际工作与百年党史的学习感悟相结合,强科学之理论、丰实践之经验、壮信仰之根基,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站在建党一百周年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紧抓深圳“双区建设”发展机遇,为深圳市民的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为我国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树立新标杆、贡献新样本、铸造新辉煌!
晶报记者 李果 王宁 实习生 张美怡 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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