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陈成报道:5月2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从2020年7月1日起,对萍乡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参照上述执行。此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资金使用额为55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资金使用额为50万元。
本次政策调整,还取消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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