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较于以往的政策,除了简化程序以外,《通知》几点调整将对市场走势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自9月17日起,网签的购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将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第二,今后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第三,公积金贷款针对首付比例也进行调整。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调整之后,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就基本一致。
各地公积金新政层出不穷,公积金已然成为楼市调控重要的手段,不排除济南会跟进的可能性。
据了解,2018年9月17日起,在济南民生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截至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共10家银行。那么济南地区公积金到底怎么用。
1、买房
如果你打算全款买房的话,你可以一口气把住房公积金全部拿出来。 如果你选择的是商业贷款,您的公积金可以拿出来当首付用,也可以拿来偿还本息。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本息。
2、建造
如果是自建房,而且还使用了住房贷款,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取当月之前的所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大于自建房修建的价格。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3、租房
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即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子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5、销户提取
1、退休人士或农民达到男60周岁和女55周岁的时候,可以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2、或者离开大陆,在海外,台港澳等地定居的情况,也可以全额提取。 3、如果当事人,失去劳动能力,劳动能力缺失,以及重度残疾的情况,或者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造成与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人也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也可以提取。 4、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和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低保或特困范围内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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