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情况,经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二)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
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未满1年的(包含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
连续正常缴存1年以上未满3年的(包含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连续正常缴存3年以上未满5年的(包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连续正常缴存5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三)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5年,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以上政策自2020年1月6日起执行。
二、简化贷款业务资料
取消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中的工资证明、工资收入流水,工资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