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议,持续加大制度扩面力度,取得显著效果。全年实现归集公积金55.18亿元,创历史新高,累计归集公积金558.75亿元。
宣传引导推进制度覆盖。中心坚持以保障职工权益为根本,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服务主动下沉,深度入企走访,分类管理分层推进,宣传公积金制度和有关惠民新政,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推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新增开户单位540家,新增开户职工27,797人,缴存额增加1.34亿元。
依法催缴维护职工权益。通过与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详细核查企业信息,筛查不缴欠缴单位,实施精准催缴。与人民法院等部门形成联动,靶向发力,依法依规纠正单位不缴、少缴、欠缴行为,促使企业为职工补缴公积金1.30亿元。
规范调基严格执行标准。落实吉林市《关于对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的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切实加强缴存管理,规范缴存行为,全年为4592家单位26.9万名职工进行基数调整,月缴存额增加1239万元,为做大吉林市公积金归集总量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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