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复通过媒体、官网强调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坏处,以及将受到相关严厉处罚,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提供伪造资料试图骗提住房公积金。4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名职工因提供伪造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被该中心集中通报,并处以5年内不给其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纳入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的处罚。
房产信息是真的但“配偶”是假的
7月7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收到某国企职工胡某提取个人公积金归还其“配偶”杨某某房产贷款余额的申请。胡某提供的结婚证字号为:J511102-2016-000225,公证书编号为:(2016)乐市三证字第1579号。经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询,胡某“配偶”杨某某的房产信息属实,但胡某与杨某某却并非夫妻关系,其提供的结婚证、公证书均系伪造。沿着这条线索,该中心又对胡某之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在该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管理部一起已核实处理的骗提事件中,胡某使用的也是杨某某的房产信息。
“也就是说,胡某实际上是第二次干‘骗提’的事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之前被骗提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法追回。”
用真实的房产信息和“假配偶”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还有马边彝族自治县某机关单位的职工曲某。5月30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管理部收到该县某局职工曲某提前全额归还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他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所购房屋位于乐山城区东方丽都二期,房屋购买人、银行借款人均为其“配偶”王某某。经中心查询,发现该套房屋购买人的确是王某某,但查询婚姻关系时,发现曲某的爱人并非王某某,双方不是夫妻关系。曲某其提供的结婚证系伪造。
房产信息、购房合同申请材料均系伪造
若说上面两位在准备“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材料时还动了点脑筋的话,那下面这7位职工就太“省心”了。弄一套假材料,以为能骗提成功,谁知连第一关都没过。
6月20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山城区公积金服务部收到某国企职工毛某提前部分归还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该职工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房屋地址在乐山城区红雀碗街。中心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查询,发现无该房屋相关信息资料,毛某提供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等资料均系伪造。
同一天,乐山市某单位职工朱某也提交了提前部分归还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该职工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所购房屋位于乐山城区嘉州大道46号,同样是查无该房屋相关信息资料。朱某提供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等资料均系伪造。
6月13日、6月28日、6月17日、6月1日和6月17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山城区服务部分别收到职工詹某某、赵某、杨某某、陈某和黎某某的提前部分归还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经查,他们提供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等资料均系伪造。
“这些假材料只要我们到相关部门查询,就全部现形了。”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抱着侥幸心理交来伪造材料,一般在中心审查的第一关就会被查出来。”
处罚很严厉千万莫心存侥幸
由于上述9名职工以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属实,性质恶劣,根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以及2016年7月7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该中心将9起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向全市及职工所在单位通报,并抄报乐山市纪委,将骗提者纳入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取消这9名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据记者了解,目前相关通报已经由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给了9名职工所在的单位。
“对提供伪造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心的处罚是‘逗硬’的。在此,中心再次希望职工能珍惜信用,不要相信任何黑中介的话。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此外,在以前骗提成功的职工,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尽快到中心主动承认错误,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数名以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主动到中心承认错误,并全额退回了骗提的公积金,中心决定对他们免于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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