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暂停申报缴费事项的补充通知。
上述通知称,鉴于近期国务院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于2月25日发布了《暂停申报缴费通知》,目前公布的暂停申报缴费只是对于2月份基金征缴的临时性措施,下一步会根据上级部门即将出台的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以及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操作细则制定特殊时期的申报缴费方案予以发布并进行操作。
25日发布的通知显示,从2020年2月25日中午12点起,园区企业客户端的社保和公积金正常申报及补缴申报功能暂停开放,银行委托扣缴功能也同步暂停。
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文件中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并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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