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到,教育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健全馆校合作机制,促进博物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提升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学习效果。
《意见》要求,各地博物馆要坚持“展教并重”,策划适合中小学生的专题展览和教育活动;各地文物局和博物馆要会同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结合中小学生认知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充分挖掘博物馆资源,研究开发自然类、历史类、科技类等系列活动课程,丰富学生知识,拓宽学生视野。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美术、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要有机融入博物馆教育内容。博物馆系列活动课程应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明确不同类型课程的教学目标、体验内容、学习方式及评价办法。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博物馆资源,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等主题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加强对博物馆研学活动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开发一批立德启智、特色鲜明的博物馆研学精品线路和课程,构建博物馆研学资源网络,发挥实践育人作用。
《意见》还明确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将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纳入课后服务内容,鼓励小学在3点半课后时间开设校内博物馆系列课程,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并认真做好活动组织工作。要注重利用节假日、寒暑假、休息日等时段,组织引导学生走进博物馆开展学习。
《意见》就建立馆校合作长效机制、加强博物馆教育组织保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目标考核和效果评价。各地文物部门要将其纳入博物馆定级评估、运行评估、免费开放绩效考评等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各地教育、文物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探索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创新模式,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介优秀案例,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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