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思维,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熵增就像万有引力一样,无处不在
12 融资成本定价
这个主题是我去年做融资成本定价时写的,这里可以作为金融博弈的一个案例。
由于机制、监管、操作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原因,中国的债权融资成本一直很不透明,市场缺乏权威的数据。我们想构建一种方式——计算,或者推算。为简化起见,我们只谈房企信托融资,其他企业和其他方式可以按照同样的逻辑去推演。
中国现有68家信托公司,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地产相关的业务规模总超过5万亿。六十八家信托中大概有50家信托地产业务较多,如果按每家信托公司十个业务部门,每个部门十个人,那么大约有5千人从事信托地产投资业务,这还不包括风控和发行的人员,要不然会有一万人以上。
这5千人,主要是围绕前200强的房企开展业务,包括这些房企的总部和区域公司、项目公司。如果平均每家房企有5个区域公司或者项目公司,每个公司5人参与项目融资,那么房企总计约有5千人从事地产金融业务。此外,还有大概不少于5万人的专职的和兼职的融资顾问,积极穿梭在各类地产融资项目中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为地产投融资业务架起了四通八达的桥梁。
如果一种类型的交易有500个供给单位和1000个需求单位,供需双方各有5千人参与,这基本上可以形成一个市场。如果这个市场还有5万个希望当中间商但不去赚差价的中间人,那么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定,这是一个几乎可以达到市场化竞争的领域,市场和市场机制在这里应该存在且发挥作用。
那么这个是什么类型的市场呢?
我们认为这个市场同时存在这完全竞争、半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等各种类型。
以30强优质房企的住宅项目为例:
在一线城市,50家信托都可以参与,属于机构完全竞争市场;
在弱二线城市,30家信托可以参与,属于机构半完全竞争市场;
在三线城市,20家信托可以参与,属于机构弱垄断竞争市场;
在四线城市,只有10家信托可以参与,属于机构强垄断竞争市场。
而如果是商业或者文旅项目,即便是一线城市,大概也只有10家信托能参与,如果是到了四线城市,估计只有3家信托能参与,属于典型的机构寡头垄断。
同理,我们如果只看一线城市,那么对前30强的优质房企的住宅项目,是机构完全竞争市场,而对排名200以后的房企,即便是住宅,也只有少数几家信托能做,属于机构寡头垄断市场。
基于上述的举例和分析,我们得出两个结论:
1、房企的信托融资存在着市场;
2、根据具体的交易对手和项目,市场机制不同,竞争状况和定价机制也不同;
如果市场是存在的,那么接下来怎么来计算房企的融资成本呢?
我们借鉴了CAPAM模型的逻辑和信托业务实践,初步把房企的信托融资成本进行简单拆解,
C=r s f e p o
经过初步拆解之后,我们可以分段讨论每一个价格因子。
金融产品收益率基本上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投资人可以自由选择“最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投资。
发行费也基本上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比方说如果是金融机构代销,中国应该有几十家机构可以代销信托产品,彼此之间自由竞争;如果是三方代销,中国几百家三方机构也是自由竞争状态;如果是信托公司自己销售,则由于销售人员的自由流动,在充分的时间段内,也是近似于完全竞争的情况,要不然,收入低的A公司的销售人员就会跑到收入更高的B公司去,最终达到了均衡状态。
剩下的三个,因为每家信托公司的风格不同,对交易对手和投资标的的判断不同,产生了较大的差异。『房企融资成本定价模型』目前主要解决的是后三个不确定因子,并分别用了『地产行业风险定价模型』、『主体风险定价模型』、『项目风险定价模型』三个模型以及计算涉及的『房企融资竞争力模型』、『机构业务竞争力模型』和『风险补偿系数表』等几个工具。
我们讨论了房企信托融资存在着市场,并把房企的融资成本初步拆解为C=r s f e p o,也讨论了r和s都是近似于完全竞争市场,而f、e、p则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分别适用半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的机制。我们主要讨论完全竞争情况下的定价机制,其他的市场可以同理推演。
我们假定是某三十强优质房企,在一线城市的刚需住宅项目需要融资5亿,那么可能会有50家信托公司可以参与。
完全竞争的意思包括两个方面:房企对信托资金的完全竞争,同时信托公司也对房企融资需求完全竞争。当甲房企需要融资时,可以有50家信托公司供他选择。这50家信托彼此之间存在着自由竞争的关系,考验的是“信托公司业务竞争力”。
于此同时,对于机构A来说,她可以投资甲房企,也可以投资乙房企。也就是三十家房企之间也存在着完全竞争的关系。竞争考验的是“房企融资竞争力”。综合上述两方面原因,甲房企的5亿融资拿到未必是整个市场成本最低的资金。资金的成本由房企自身的融资竞争力、项目自身的风险敞口、房企与信托公司相对的竞争力共同决定。同样原因,机构A最终是否愿意或者能否获得这笔5亿的业务,不但要看自身在全部信托公司的竞争力情况,还要看准入范围内其他房企的需求,也就是可以替代甲房企的其他业务机会。
上图是对这个完全竞争市场的简要描述。对于甲房企,如果给定了融资成本,那么机构A可以提供的资金数量多余机构B,当机构A提供的资金数量不满足需求时,甲房企要么提高成本给A,要么跟机构B合作。同样是甲房企,如果给定了融资数额,则机构A需要的成本低于机构B。当增加数额时,要么提高成本给A,要么跟B合作。
正常情况下,甲会选择跟B合作而不是提高成本。这也能解释为什么许多房企都同时跟多家信托公司合作。由此,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我们有个基础的判定:
同等情况下,融资竞争力越强的房企,获得的资金成本越低;
同等情况下,业务竞争力越强的机构,价格谈判的能力越强。
同等情况下,竞争力越强的机构和房企越容易达成合作,这相当于给彼此之间的“品牌溢价”。
以上内容是整个“房企融资成本定价”模型的开头的部分,许多内容不展开讨论,放在这里只是作为一个案例来说明金融博弈的无处不在。我们可以用个虚拟的案例把整个博弈链条都罗列出来。
我们假设中国恒大要融资50亿人民币。
恒大先跟证监会博弈,要借壳深深房上市,这样它的融资成本为0,证监会不同意;
恒大继续跟证监会博弈,要发50亿的公司债,博弈结果证监会同意发20亿;
针对这个20亿的债,恒大跟市场博弈,最终确定票面利率4.5%;
针对这个20亿的债,10家券商内部博弈主承销,最终恒大证券以总承销费0.5%胜出;
恒大找银行申请开发贷,四大行要求有抵押,各批了5亿,成本7%;
恒大找到信托公司申请开发贷,30家信托公司内部PK,最后恒大信托和大恒信托各批了5亿,无抵押,成本10%;
在整个过程中,时刻都存在着同行之间、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博弈。
组织内部的熵增和组织整体的万有引力共同作用,决定了博弈的无处不在。“博弈论”是当今非常流行而且应用广泛的经济理论,特别是关于融资成本定价方面,博弈论应该有很多的说服力。金融博弈不是绝对的对抗斗争,如果我们拉长时间轴,博弈是博弈参与方借助博弈过程来达到均衡的状态,从而推动合作、业务、行业、乃至整个人类向更文明的水平前进。
下回我们聊聊《金融思维》的第五个,时间思维——今天升起的,是不是昨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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