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
青海省本批次拟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涉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收费公路、水利、文化旅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
其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拟发行金额最多,拟发行17.58亿元,占总金额的30.99%;
水利领域拟发行项目数量最多,拟发行11个项目,占总项目数的18.64%。
地区拟发行情况
青海省本批次拟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涉及海东市、西宁市、海西州、黄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等地区。其中,海东市拟发行16亿元,占总发行额的28.20%;西宁市拟发行14.05亿元,占总发行额的24.76%;省本级拟发行14亿元,占总发行额的24.68%。期限拟发行情况
青海省本批次拟发行项目涉及7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以10年期为主。
其中,10年期项目拟发行金额为36.3020亿元,占发行总额的63.99%。
青海省本批次拟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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