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11 公司简称:国泰君安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1:此处的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东是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
注2:前十大股东列表中,国资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国资公司另持有公司152,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登记H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前十大股东列表中,国际集团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国际集团另持有公司41,193,6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5:前十大股东列表中,深圳投控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深圳投控另持有公司103,373,8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本集团全面贯彻落实“集约、降本、提质、增效”要求,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人才要活力、向管理要效率、向创新要发展,主动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推动公司全面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各主要业务均保持较强竞争力,经营业绩稳中有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围绕战略优化组织架构和配套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机构和零售客户服务体系建设,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中后台管理精细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管理支持部门的赋能意识和效果明显提高;继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公司经营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优化资产负债管理,财务状况保持稳健。迄今,公司已连续12年获得中国证监会AA级分类评价,并保持标普BBB 和穆迪Baa1的国际信用评级、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投资银行业务
2020年上半年,证券市场筹资总额46,650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股权融资总额3,824亿元,同比增长28%;证券公司承销的债券融资总额42,826亿元,同比增长34%。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并购交易金额1,889亿元,同比下降12%。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银行业务推行事业部制改革、优化运营机制,聚焦重点客户和重点区域,着力推进IPO业务,承销规模快速增长,项目储备显著增加,行业地位稳中有升。报告期内,本集团证券主承销家数940只、证券主承销额2,97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7%和54.0%,均排名行业第3位。其中,股权承销额304.8亿元、同比增长32.8%,排名行业第5位;债券承销金额2,665.7亿元、同比增长56.8%,排名行业第3位。过会的并购重组项目涉及交易金额71亿元,排名行业第5位。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银行业务规模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融资品种的统计口径包括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
2、研究与机构经纪业务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推进机构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Matrix系统和道合平台,加强对重点客户的覆盖,机构客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末,机构客户数4.5万户,较上年末增加5.8%。其中,研究业务积极服务集团整体战略,为业务发展提供综合研究服务支持,创新机构客户服务方式,提升市场影响力和资产定价能力。报告期内共完成研究报告3,165篇,举办电话专题路演964场。机构经纪业务打造全业务链主经纪商服务平台,优化产品销售机制、加强重点产品销售,提升对私募、同业和海外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席位租赁和PB业务保持增长,海外投行QFII取得突破。PB系统期末客户资产规模1,75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4%,客户数1,208家。2019年,代理机构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额排名行业第2位,席位租赁收入排名行业第4位。托管外包业务全面推进运营流程再造,提升金融科技实力和专业运营服务能力,连续5年通过ISAE3402国际鉴证。期末共服务各类资管产品9,458只、较上年末增长12.4%,规模12,4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排名证券行业第2位,其中托管公募基金规模852亿元,在证券公司中继续排名第1位,在银行理财、外资资管和信托产品等领域也取得突破。
3、交易投资业务
2020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上涨1.64%,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上涨0.84%,人民币兑美元下跌1.48%,NYMEX原油下跌34.79%,COMEX黄金上涨18.06%。
本集团交易投资业务继续围绕打造“卓越的金融资产交易商”,坚持发展低风险、非方向性业务,稳步提升交易定价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报告期内,自营投资准确把握大类资产配置机遇,取得较好投资回报;客需服务加快创新,打造“国泰君安避险”品牌,大类资产避险业务全面展业,场外衍生品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新增规模2,308.4亿元,同比增长133%。
权益业务方面,权益投资加强风险管理工具运用,优化交易策略,投资风格保持稳健。场内期权做市业务持仓量和成交量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上交所上市基金做市评价为A。场外权益衍生品业务在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优化收入结构、加强境内境外联动,盈利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上半年,场外期权累计新增名义本金586.3亿元,同比增长62.0%,收益互换新增名义本金137.2亿元,同比增长1231.6%。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固定收益投资加强风险预判和对冲,准确把握市场机会,取得较好投资回报。债券通市场份额超过8%,综合排名券商第2位,获评2020年度“债券通优秀做市商”。银行间标准利率期权累计成交量约290亿元,位居市场前列;场外利率期权新增122.1亿元。收益互换挂钩标的已拓展到中资美元债、境内债券指数等多个品种。利率互换业务新增规模7,997.7亿元,排名行业第1位。信用违约互换累计服务13家发行人,促进企业发债规模超过160亿元。代理清算量合计2,025亿元,位居市场前列。
外汇业务方面,外汇交易规模持续增长,开展了公司自身资本项目下的部分外汇交易。客户外汇业务逐步完善,向机构客户提供外汇衍生品报价交易服务并初步盈利。2020年7月,为从事跨境投融资交易的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获得国家外汇局备案。
大宗商品及贵金属业务方面,稳健开展跨市场、跨品种及跨期套利业务并兼顾大宗商品期货、期权、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和贵金属期货做市。场外衍生品业务快速发展并实现盈利,累计新增挂钩相关标的的场外衍生品名义本金653.1亿元、同比增长240%,挂钩标的日益丰富,落地市场首单挂钩成品油价格收益凭证。
4、信用业务
(1)股票质押业务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6月末,市场股票质押回购融出资金为3,602.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6.5%。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股票质押业务坚持稳健经营,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积极引进优质资产,夯实专业能力,业务平稳有序开展。报告期末,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388.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5.5%,其中融出资金余额319.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7%,排名行业第3位,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77%;其中以资管计划作为融资工具的业务规模68.7亿元。约定购回式交易待购回余额6.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7.0%。
2020年6月末本集团股票质押及约定购回业务规模(单位:亿元)
(2)融资融券业务
2020年6月末,市场融资融券余额11,637.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2%,其中融资余额11,31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5%,融券余额323.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4.7%。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融券业务在坚持逆周期调节的基础上,优化分类分级服务体系,加大机构客户及高净值客户储备,打造专业化团队,打磨君融资讯品牌,形成“平台、策略、券源、系统”四位一体的融券业务模式。
报告期末,本集团融资融券余额69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6%,市场份额6.0%,排名行业第3位,维持担保比例为282%;其中,融资余额66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6%,市场份额5.86%;融券余额29.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7.9%,市场份额9.17%。
2020年6月末本集团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单位:亿元)
5、财富管理业务
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2020年上半年沪深两市股票交易额88.96万亿元,同比增加27.85%。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额为165.5万亿元(单边),同比增长28.7%。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富管理业务优化组织架构、加快转型升级,加强中高端客户服务,优化产品销售机制,推动分支机构转型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投顾团队建设,围绕“客户、产品、渠道、队伍”整体打造财富管理体系,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期末手机终端君弘APP用户3,518万户、较上年末增长5.8%,月活478万户、同比增长16%。个人金融账户数1,43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5.8%。富裕客户及高净值客户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0.8%和12.8%。集团投资顾问人数2,950人,较上年末增长9.3%;投资顾问签约客户20.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1.6%。报告期内,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市场份额5.79%,继续排名行业第1位,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同比增长11.1%,代销金融产品月均保有规模1,688亿元、较上年增长4.3%。2020年3月,公司在业内首批获得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目前已完成验收并正式展业。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证券经纪业务规模变化(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沪深证券交易所。其中,债券现货包括债券回购。
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期货聚焦核心客户、优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重点产品投入、提升商品期货竞争力,扩大做市范围,稳步发展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商品期货市场份额显著增长,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成交量均排名行业第3位,期末客户权益规模34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8%,行业排名提升至第2位。
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期货主要业务指标
6、投资管理
(1)资产管理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6月末,证券公司受托资金规模合计11.67万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0%。
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资管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强化投研体系,细分客户群体,提升销售专业化水平,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完成2只大集合改造,并启动了公募资格申报工作。
报告期末,国泰君安资管的资产管理规模为6,43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8%,其中,主动管理资产规模4,03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9%,主动管理占比62.8%。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统计,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资管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排名行业第2位。
2020年6月末国泰君安资管资产管理规模(单位:亿元)
注: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以管理资产净值计算。
(2)私募基金管理及股权投资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6月末,中国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419家,管理私募基金86,095只,实缴规模14.35万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4.7%。
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创投完成新设国泰君安母基金等3支基金,认缴资金规模90.98亿元,聚焦五大重点产业增加优质项目储备,完成4个项目的退出,并新增投资项目1个。
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证裕稳步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积极推进科创板项目跟投。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资项目13个,投资金额9.7亿元。
2020年上半年私募股权基金业务情况
2020年上半年股权投资业务情况
(3)基金管理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2020年6月末,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规模为16.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2%。
2020年上半年,华安基金优化产品布局,首发规模显著增长,资产管理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期末管理资产规模4,671.6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4,157.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2%。
7、国际业务
本集团在香港主要通过国泰君安国际开展经纪、企业融资、资产管理、贷款及融资和金融产品、做市及投资业务,并积极在美国、欧洲及东南亚等地进行业务布局。2020年上半年,国泰君安国际提升资本实力,推动财富管理业务和高净值客户的贷款业务发展,综合竞争力继续保持在港中资券商前列。期末财富管理规模222亿港元,较上年末增加15%。
2020上半年国泰君安国际主要收入构成(单位:千港元)
3.2 财务报表分析
(一)收入、利润和现金流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营业收入及支出变动情况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8.12亿元,同比增加17.17亿元,增幅12.18%。其中主要变动为: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增加5.01亿元,增幅15.90%,得益于上半年证券市场交易量的增长;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3.09亿元,增幅12.14%,原因是两融、孖展及贷款业务的增长;投资收益同比减少4.53亿元,降幅12.00%;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4.71亿元,增幅130.61%,系子公司大宗商品交易量增长。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支出84.00亿元,同比增加11.94亿元,增幅16.57%,其中主要变动为: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77亿元,降幅76.21%;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加15.63亿元,增幅147.61%。
3 利润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197.77亿元,具体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53亿元。其中:现金流入697.41亿元,主要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增加214.74亿元和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增加的现金160.34亿元;现金流出611.88亿元,主要系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281.28亿元、融出资金净增加62.75亿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42.45亿元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82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1亿元。其中:现金流入444.10亿元,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28.72亿元;现金流出415.99亿元,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411.56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18亿元。其中:现金流入682.15亿元,主要为发行债券收到现金437.05亿元及取得借款收到195.10亿元;现金流出601.97亿元,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465.61亿元及赎回永续债支付100亿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资产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230.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39%。其中,货币资金为1,452.22亿元,占总资产的23.31%;融出资金为783.06亿元,占总资产的12.57%;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204.80亿元,占总资产的35.3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475.15亿元,占总资产的7.63%;其他债权投资为553.56亿元,占总资产的8.89%。本集团资产流动性良好、结构合理。此外,本集团已按预期损失法,充分计提了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资产质量较高。
2 负债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负债4,817.15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和应付期货保证金后,自有负债为3,404.79亿元。自有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167.55亿元,占比4.92%;应付短期融资款225.47亿元,占比6.62%;交易性金融负债520.48亿元,占比15.2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05.21亿元,占比38.33%;应付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和长期收益凭证)724.48亿元,占比21.28%。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70.67%,负债结构合理。本集团无到期未偿付债务,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强,长短期偿债能力俱佳。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7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电话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贺青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16人,其中喻健、安洪军、施德容、靳庆军等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王文杰董事委托林发成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预先审阅。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本报告进行了预先审阅。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优化调整公司业务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增设国际业务委员会、撤销IT执行委员会。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7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2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中宁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同意予以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A股)、2020年中期业绩报告(H股)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
监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7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8日披露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了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2019年12月8日—2020年6月7日)买卖公司A股股票情况申请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公布日前6个月(2019年12月8日—2020年6月7日),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等公司内部制度。公司在制订激励计划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进行了限定,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7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陕西南路5-7号上海城市酒店二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青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刘信义先生、管蔚女士、周磊先生、钟茂军先生、王文杰先生、周浩先生、安洪军先生,独立董事施德容先生、陈国钢先生、凌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公司监事李中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喻健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谢乐斌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牟坚、李霄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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