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债券发行标准
国内与国际的对比,主要的区别在于如下几点:
(一)绿色资金用途的分类:国内允许清洁煤相关的用途,国际不允许;
(二)发行用做偿还债务和一般企业用途的上限:国内标准是所筹资金可用来偿还(按国家发改委指引)上限是筹集资金的50%;而国际标准不同;
(三)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国内不要求独立第三方评估审查,而这降低了国际投资者参与我国在岸投资的门槛,使离岸的发行成本上升。目前国内总体上鼓励独立第三方认证,但不是强制的要求。巴曙松引用中债数据表示,2016——2017年发行的146支绿债里,有102支出具了第三方评估意见,占比达到71%。
二、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一)发行规模
截止到2018年上半年,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48只,规模523.72亿元。境内主体在境外发行4只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合人民币137.30亿元。中国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规模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13.50%(1)。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数量较去年同期(38只)增长26.00%,发行规模较去年同期(741.90亿元)减少29.40%,单只绿色债券平均发行规模远低于去年同期。2018年上半年我国境内新发行债券规模为20.53万亿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占新发行债券总发行规模的0.26%,低于去年同期的0.40%。
(二)发行期限以3到5年期为主,近八成采用第三方绿色认证
从发行期限来看(2),2018年绿色债券期限在2年-15年之间,以3年期为主,3年期到5年期合计占比达75.61%,绿色债券整体仍以中期为主。从采用绿色第三方评估认证情况来看(3),2018年采用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债券占比达78.57%,与2017年同期基本持平。
图2:2018年上半年绿色债券发行期限分布及采用第三方认证分布
三、绿色债券发展前景
(一)我国形成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市场
在污染攻坚战持续打响的今天,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越来越引人关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行长金立群近日在参加亚洲金融论坛时指出,亚投行希望引入更多私人资本投资来推动绿色发展。
当前,国际社会对绿色金融的内涵尚无统一界定,广义的“绿色金融系统”是一种以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预期能够产生正的环境效益的,将社会资本引导到绿色发展领域的金融生态系统。
绿色金融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资产证券化、环境产权等,之所以在我国能够快速发展,正是契合了绿色金融发展内在的本质要求。绿色项目大都包含如改善环境质量等,只有将其转变为经济效益等,才能真正激发绿色金融发展的动力。而这需要政府来有效界定产权,提供制度安排,我国恰恰在制度安排方面进展很快。早在1995年,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出台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2016年七部委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发展更为迅猛。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已形成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境内市场上绿色债券余额已达5352多亿元,绿色信贷规模超过9万亿元。
(二)绿色债券产品不断创新
发展绿色金融是我国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碳金融等为主的绿色金融工具得以创造和应用,已逐步取得了金融界的认可,并在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在稳增长的压力下,国家对生态环保等基建投资的支持力度将加大。”在人民大学等主办的“2019年1月宏观经济月度数据分析会”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宏观金融研究部总经理袁海霞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明确提出要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铁路、公路水运、机场等重点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国家、地方和银行都在积极制定各种绿色金融的政策和标准体系,企业和金融层面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说,在未来,如何能更积极的利用绿色金融以及其他环境政策经济工具,“是我们接下来所需要思考的问题”。
(三)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正逐步完善
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国际研究部主任白英分析,绿色发展的推进需要依托制度与技术创新带动生产和消费模式变革,从而实现经济持续稳健增长、资源利用高效、环境友好、社会包容等可持续的发展效益。而当前以环境风险管理、气候风险监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环境信息披露、环境声誉资产核算等为代表的制度工具创新能够确保绿色发展战略落地,同时能够提升国家、行业、企业等不同层级的绿色发展能力和水平。
“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驱动力来自技术创新,绿色发展更关注效率和生产率问题,技术创新结合高效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效率和经济效率,从而提升绿色竞争力。而促进绿色发展的另一个引擎就是绿色金融。”白英说,金融对于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各国都通过加强绿色投融资发展来推动绿色发展。
“在环保标准不降低、监管常态化的情况下,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手段开始向市场型、经济激励型方向转变。”李志青说,除了环境税、排污权交易这样传统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外,近几年,在国家层面上还引入了非常有创新性绿色金融政策工具和手段,比如2017年国务院确定了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
其中,浙江省衢州市发布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形成了绿色金融产品“衢州模式”,并构建了绿色金融的审批流程体系;江西省赣江新区形成了“绿色产业 绿色金融”创新平衡发展模式,探索建立地方绿色金融评价标准等。
李志青说,在部分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省市地区,已出现了发展绿色金融的良好势头,这些省市正在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绿色发展评价体系,以点带面,撬动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金融间的有机平衡,“尽管仍需进一步观察这一平衡的绿色发展实效”,但受此影响,这些地区在绿色发展上的制度创新成果已开始对外产生辐射,绿色发展势头已不可阻挡。
(来源:PPP创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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