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蒋梦莹
11月30日,央行发布《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优化债券交易流通机制安排,提高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效率。
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将公告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与同业拆借中心建立系统直连,在债券登记当日以电子化方式交互传输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同时删除公告第五条,不再要求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提供初始持有人名单及持有量,切实便利市场主体。
修订前的第四条第一款列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在债券登记当日以电子化方式向同业拆借中心传输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此次修订明确要求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与同业拆借中心建立系统直连,信息传输方式也明确为“交互传输”。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钟辉勇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这一变更主要是针对信息的实时传递,交易是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但托管结算在中债登和清算所。通过这一调整可让交易中心和托管机构能够互相实时获得相关的债券交易信息,便利交易服务,并且为债券市场投资者提供公开信息服务。这背后深层次的背景在于,债券交易信息的传递提高,也可以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
对于删除公告第五条,不再要求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提供初始持有人名单及持有量,切实便利市场主体,钟辉勇指出,现在每天都有很多新的债券发行,提供初始持有人名单意义不大。后面债券交易的信息都已经有了,再要求提供初始持有人信息,必要性并不大。而且中债登和上海清算所的信息都已经实时联通同业拆借中心,再要求提供是在做重复工作。
钟辉勇评价称,从更宏观的视角看,现在要推进债券市场的改革,需要推动各方面的政策改革,从发行、交易到结算等等。毕竟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模这么大,只有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了,一级市场融资才会更方便。或许通过这种间接的实时传递,可以变相打通两家托管机构的信息。
责任编辑:郑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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