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扩容迅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00万元。面对如此大的专项债券市场规模,那都有哪些投资群体可以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呢?
1、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
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包括簿记管理人、除簿记管理人外的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簿记管理人是受地方财政部门委托,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组织操作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一般由银行、证券公司等组成。
2、商业银行
地方债的发行主要在一级市场面向银行间机构投资者发行。以2020年4月为例,地方债4月总计发行2868亿元,托管数据显示全国性商业银行4月增持地方债2207亿元。城商行和农商行亦有增持地方债。
3、机构投资者
厅字〔2019〕33号文指出,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机构投资者主要是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构成。
4、个人投资者和中小机构投资者
厅字〔2019〕33号文指出,推动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在本地区范围内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扩大对个人投资者发售量,提高商业银行柜台发售比例。2019年3月25日,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宁波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和浙江省棚改专项债券正式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售。
5、其他投资者
符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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