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6月11日发布并实施。中金公司认为,《通知》旨在加强对现金类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拉平与货币基金的差距。2019年12月《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如今正式发布,快速发展的现金类理财产品监管加强,整体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一致。带“天天”、“现金”等标记的理财产品短期无风险收益率可能有所下降,由此产生的资产再配置可能利于部分风险资产。
现金管理类产品基本以个人客户为主,是银行理财的重要品类。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8年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约2.3万亿元,2019年上升至4.2万亿元,2021年一季度达到7.3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余额比例也从2018年的10.7%升至2021年一季度的29.3%。
新规发布前,在负债端,现金管理类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高度类似,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允许投资者每日申购赎回。但在资产端,与货币市场基金不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了投资货币市场工具之外,还投资了一些久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债券产品如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私募债、长期利率债,以及一些波动性较大的权益资产,因此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此前通常较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高50-70个基点。
银保监会与央行曾指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容易因大规模集中赎回引发流动性风险,风险外溢性强”。通知旨在合理管控相关产品的杠杆率与期限错配等问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范监管套利”。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新规除了小部分调整之外,大体相似,在投资品范围、加强流动性和杠杆管控、估值核算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
1)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
2)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现金类理财产品的资产投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主,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信用等级在AA 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3)加强久期管理。限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
中金公司搜集了有公开报告的T 0及T 7天(及以内)的、可以每日办理申赎的、披露一季报的开放式固定收益净值理财产品,这类产品往往带有“天天”、“现金”等标记。这个约1000亿元的现金类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数据显示,现金类理财控杠杆的压力不大,但是部分资产投向不符合新规要求、需调整,包括长久期利率债、一级和长期二级资本债、永续债(权益)、低资质信用债。今后长久期债券、低评级信用债的配置可能有所减弱,需要关注对企业融资的影响;此外,居民的短期无风险收益率可能有所下降,由此产生的资产再配置可能有利于部分风险资产。
由于《通知》过渡期到2022年底,可能不会对债券市场带来大幅调整,但一级和长久期二级资本债、永续债(权益属性)、低评级的信用债面临逐步释放的减持压力,或将增加银行的资本补充难度。过渡期结束之后,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不符合《通知》规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对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的存量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允许持有至到期。
中金公司分析,对于居民来说,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流动性高、保本预期强,因此其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居民的短期无风险收益率。但在《通知》实行以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信用下沉以及拉长久期的行为都受到明显限制,其收益率或将下降,继而拉低居民部门的无风险收益率。并促进居民部门资产配置的再平衡,在追逐收益的动力下,权益等风险资产可能受益。
来源:周到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