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今年1月25日,中国银行成功发行首单银行永续债。一次性完成400亿元上限发行,实现2倍以上认购,发行利率处于预测发行区间的下限,获得市场的充分认可。其他银行也跃跃欲试,准备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这表明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已由理论探索阶段进入实质操作和实践阶段。
同时,为商业银行永续债发行顺利推进营造有利环境,金融监管机构及财税部门积极配合,一路“大开绿灯”:比如银保监会扩大了保险机构投资范围,允许其投资永续债等资本工具;财税部门已明确了永续债的会计处理,很快还将明确永续债的税收处理;央行创设了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并将合格的银行永续债纳入央行担保品范围,以促进提升永续债的流动性和市场接受度。同时,央行亦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永续债的政策框架,继续推动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提升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什么是商业银行永续债?其本质是什么?
其实,这个资本工具已被国际上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2016年至今,全球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AT1)工具的总规模接近1200亿美元,其中超过80%为永续债,发行人涉及英国、法国、德国、韩国、印度、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22个国家或地区,是当前国际商业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主要手段。据东方证券统计,截至 2018年 11 月,我国市场上非金融企业永续债的存续规模已超 1.5 万亿元,债券数量超 1000 只。而中国银行发行永续债则处于“破冰”阶段。
永续债通常是指债券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或者说期限非常长的债券,也就是理论上的永久存续。一般发行公司有赎回的选择权,并决定是否延递付息;持有人不能要求清偿本金,但可以按期取得利息。永续债属于混合型证券,是一种兼具债权和股权属性的融资工具。它通常分为转股型的永续债和减记型永续债两种产品,其特点是本金永不赎回,属于混和型资本工具;它具有发行范围广、审批时间短、可设计减记条款等优势。总之,永续债在国际上是一个成熟产品,它的推出有利于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改善我国银行业资本结构,也有助于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产品序列,深化我国债券市场发展。
我国银行为何要推出永续债?
银行发行永续债并非为追求时髦的应景之作,也像我们平常人一样为了生存而已,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也是生存发展的需要。银行货币“生意”需要本钱,发行永续债是补充资本金的最有效的资本运用工具。
显然,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消耗能力是银行发行永续债的最大目标。现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商业银行存在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5%、6%和8%。尤其未来随着TLAC等巴塞尔Ⅲ协议规定的新监管指标逐渐开始实施,银行资本充足率需要逐渐达到20%以上的水平,从长期来看银行都有较强的补充资本要求。
且A股市场2018年持续下行,大部分银行股跌破净值;加上资管新规落地及债转股金融投资公司等政策陆续落地,大量表外业务回表将带来比较大的资本消耗压力,银行核心资本支出压力有增无减;加上2018年下半年开始为了对冲信用收缩给宏观稳定带来的压力,监管层大力推动商业银行扩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投放,这直接带来了更大的资本消耗压力。
发行永续债的意义和作用到底有多大?
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据相关机构估算,如2019年永续债推行后,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商业银行净资本达到5%,至今年三季度,银行永续债放量有望撬动4.24万亿元的信贷增量,占2018年1-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总量的28.1%。具体看,意义和作用体现在四方面:
其一,以永续债为突破口启动新一轮银行资本补充,这对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提振我国资本市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因为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具有杠杆效应,既可扩充银行资本实力,鼓励银行信贷增长、撬动银行信贷规模扩张,有助于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小微实体经济的能力;也有利于将“影子银行”回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有助于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增强公众对银行股的信心,夯实银行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尤为重要的是,可缓解当下银行业的资本补充压力,特别是有利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非核心一级资本,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
其二,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扩充之后可促进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解决银行股权投资的瓶颈,提高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积极性,推动债转股等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减轻金融机构依靠资本市场融资的压力,促进债券市场发挥企业融资功能。
其三,既可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又可丰富境内债券市场品种,推动境内债券市场发展。商业银行永续债将是继2013年推出二级资本债券后,银行在境内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工具的又一次创新,对于完善境内债券市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发行永续债可以进一步吸引境外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红利,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其四,有可能搅动银行业变局,使部分农商行和城商行将被并购,更加有利于推动我国银行业生态化。目前银行经营利润下滑是难以逆转的历史性趋势,相较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农商行,股份行和城商行利润下滑更加突显,受到的冲击最大。据资料,2017年四大类银行整体经济利润下降达16.8%;12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整体经济利润由正转负;17家主要城商行整体经济利润同样转负,达负129亿元人民币;仅5家主要农商行同比提高5.3%,是四类银行中整体经济利润唯一得到提升的一类。由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集中在城区导致存款竞争能力弱、资本有效配置不高、风险偏好过高等因素制约,有可能会导致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滑坡,被大型商业银行兼并将不可避免。
银行永续债顺利发行需消除哪些障碍?从当前看,应消除三大障碍:
一是尽快明确付会计属性,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主要是借鉴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将永续债计入负债的通行做法,改变将永续债计入权益类的做法:将永续债票息在税前列支,允许境外投资者可代扣代缴所得税,以减轻发行银行的税负成本,增强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损失吸收条款,丰富损失条款内容,改变损失条款单一格局。受监管政策影响,我国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条款设计较为单一,如优先股为转股条款,二级资本工具为永久减记条款,这在一定程度抑制了市场主体、特别是海外投资主体的投资意愿,这一现状须尽快改变。
三是完善和放宽投资者准入条款。国际上,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永续债的主要投资者。对此,我国也应打破永续债的一些行业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不断丰富和活跃我国永续债市场。
原文刊载于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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