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任何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都是建立在其自身历史土壤之上的,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具体国情不同,各国教育都有各自特色。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必须牢牢扎根于中国大地,要始终坚持一切从中国实际和中国国情出发,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国情的教育之路。
当今世界,存在着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法学教育也相应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模式。从清末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开启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受这两大法系的教育模式影响较大。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启了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新的历史进程。20世纪50年代,我们对旧的法学教育资源进行调整,逐步形成以五大政法学院和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综合大学法律系为骨干的法学教育体系。
在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学教育教材体系上,我们以马克思列宁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为指导,淡化通识教育,强化专才教育,并逐步摆脱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学教育教学体系的影响,全面向前苏联学习。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法学教育开始恢复和振兴,基本形成了综合大学法学院加五所政法(或财经)大学法学教育的体系。同时,我们也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的法学理论体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教材为主干的法学教材体系。
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随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是在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根植中国大地,走出的一条既不同于大陆法系,也不同于英美法系,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路。
在这条道路上,我们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方针;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在加快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法治国家;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在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即以宪法为中心的完备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和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在这条道路上,我们要培养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队伍;在这条道路上,我们要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我们扎根中国大地办法学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丰富的教育研究素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指导思想、法学理论、法治理念、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育教学教材、法学方法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始终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进行深入的改革探索与实践,法学教育尤其如此。要解答好这一根本问题,关键就在于我们既要充分吸收国际先进办学治学经验,更要立足中国实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土壤上扎好根、深扎根,充分汲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五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丰富营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先进基因传承好、发扬好,真正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河南省委员会副主委,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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