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乡村教师的发展,吸引并留住乡村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更是关注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资料显示,国际社会对吸引和稳定农村地区教师队伍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给予物质奖励,比如交通补助,达到一定服务年限的奖励;二是福利待遇,比如增加额外的假期(带薪休假),减少任课时间等;三是加强农村地区教师培养和培训。
面对农村人口基数庞大且乡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现实,为了保障每一个乡村孩子能够公平地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我国先后出台一系列旨在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乡村教师队伍政策,并在职称评聘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同时加强乡村教师培训,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以及要求各地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政策措施。尽管这些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还需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努力。
一是继续依法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不断增长。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发展逐步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未来教师质量的发展将成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关键因素。教师工资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吸引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而人才质量是决定教育质量的关键。农村中小学不仅需要配齐教师,更需要配备素质好、水平高的教师,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这也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所在。
二是大力提高对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的资助标准。根据多个国外研究机构的研究结论,在吸引教师的政策中,为教师提供直接的现金补贴最为有效。我国也有学者通过实证调研发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金额至少要达到乡村教师全部收入的1/3以上,才可能对优质师资任教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具有实质吸引力。除了直接的现金补贴,在福利待遇方面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对有困难的教师家庭给予支持和帮助,比如在住房补贴、子女上学、配偶工作等方面有一些更加灵活实惠的政策。
三是为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支持与帮助。我在调研中了解到农村教师进修、培训机会仍然较少,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稀缺,其次培训的内容很少符合农村教育的实际,效果不理想,容易流于形式。因此,我们需要为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制定规划,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支持和帮助,提供适合农村教育的培养课程和培训内容,使不同教龄的教师都能有所成就,尤其是对新入职的乡村教师,可以参照上海的见习教师制度,帮助新入职教师更好更快地适应乡村教育环境和生活,为其未来的专业成长奠定基础。
四是立足乡村教育实际,创新和发展乡村教育理论,开发乡村教育课程,培养乡村教育家。早在1926年,陶行知在为中华教育改进社起草的《改造全国乡村教育宣言书》中写道:“本社的乡村教育政策是要乡村学校做改造乡村的中心,乡村教育做改造乡村生活的灵魂” “学校既是乡村的中心,教师便是学校和乡村的灵魂。教师的人格影响于学生和乡村人民很大”。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今天的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和定位乡村教育,乡村教育应有其独特的价值,而不是城市教育的附庸。乡村教育有地位,乡村教师才有地位,才能获得社会应有的尊重。
(作者单位系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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