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我省12家单位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成为我省唯一荣获此殊荣的企业。
省旅投集团自成立以来,将企业发展、旅游特色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将全省旅游业发展实际和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特点相结合,以组织领导为先,形成推动创建工作高效体系;以规划建设为先,着力打造创建工作示范品牌;以文化引领为先,大力培育创建工作的文旅产品;以全员创建为先,建设创建工作的优秀队伍;以安全稳定为先,健全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五创”的工作理念和创建路径,为我省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下一步,省旅投集团将继续坚定不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以“重在平时、抓在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民族工作理念,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开创“一优两高”新局面,谱写新青海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