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1日讯 近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18年12月30起,河北省范围内政府投资兴办的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单位和经营场所,退役军人可以凭《优待证》免门票费游览。
《办法》指出,河北省范围内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单位和经营场所,都要按照规定设置规范、醒目、长久的“军人、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或标识。河北省内4A级及以上景区原则上都要单独设立“军人、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
此外,《办法》积极鼓励市、县辖区内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单位和经营场所对退役军人实行长期优先优惠服务。
据悉,河北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的免门票费的旅游景区的筛选和统计工作,并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送退役军人享受免门票费的旅游景区名单。
此《办法》的实施,通过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系统职能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知晓退役军人优先优待的政策规定,在全社会营造优待、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提高广大退役军人的使命感、荣誉感、获得感。
(伍策 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