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民法典“第一案”的新闻接连刷屏。在众多相关讨论中,一位此前参与过民法典编纂的专家,在朋友圈的点评引起记者的注意。
针对某地的民法典“第一案”,这位专家认为,法官分析案件时对民法典法条的引用不正确。他提醒“民法典不可以滥用,以免贻笑大方”。
在各地纷纷亮出民法典“第一案”的热闹中,这位专家的点评,可以视为及时、委婉、善意的提醒和期待。他是在提醒并期待各地法院办理案件时,准确理解和应用民法典,为民法典实施开一个好头。
“第一案”关注度更高,各地争审民法典“第一案”不难理解。从各地宣判的首批适用民法典案来看,民法典适用范围广、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围观民法典“第一案”也是宣传和学习民法典的生动普法课。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刚刚施行,还可能存在部分法官理解不到位、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法律适用不统一、裁判不统一等情况。这对各地法院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各地法院严格遵循法治精神,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准确理解和运用民法典,察微析疑,审慎办案,推动民法典实施迈好走稳第一步。唯有如此,才称得上是最好的“亮典”方式和“普法课”,而非是争时间上的“第一”。(张典标)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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