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早教机构在各地遍地开花,但市场上的早教机构良莠不齐,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近日,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联合举行早期教育行业监督暨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内容包括设定购买课程的“七天冷静期”、可随时在合同期内申请退费等10方面内容。
据悉,深圳消委会收到关于早教行业投诉量逐年增多,从2018年243宗上升至2020年2044宗。因早教行业投诉数量大且消费者反映强烈,去年5月,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联合启动了对该行业的监督工作。截至去年9月,共通过发送调查函收集了深圳市范围内13个品牌早教机构的课程协议文本及宣传册。
此后,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组织律师团专业律师对可能涉嫌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法律评议。评议结果表明,深圳早教机构主要存在退费规则不合理、定金收取超过法律规定、限制消费者转让合同权益、早教机构任意变更合同等10大问题。
针对评议问题,深圳市消委会、福田区消委会多次征求律师团意见,形成了最终点评意见。然后,他们根据最终点评意见,向13个品牌早教机构发送监督函,要求其认真比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同年11月17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召开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意见征集会,在征集各早教机构意见后,推出《深圳市早期教育行业自律公约》。
记者了解到,该《自律公约》为我国首个高于国家标准的早教行业自律公约,参考了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并高于该国家标准。《自律公约》中设定“七天冷静期”,七天内消费者购买课程尚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同时,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退费标准,明确消费者在合同期内申请退费,早教机构在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早教机构承诺公示各项费用明细)并收取合同约定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按购买时价格计算)。此外,还规定早教机构商业使用学员及家长参加其组织的课程、活动期间摄制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图片、照片、视频、音频以及其他影音资料),应经授权同意。
据介绍,此次早教行业监督选取深圳13个大中型早教机构品牌,涉及123个门店,覆盖全市各行政区。其中,承诺加入《自律公约》并整改相应合同条款的有7个早教品牌、55个门店。接下来,深圳市消委会将持续跟进未加入公约的早教机构的合同整改情况。(工人日报记者 刘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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