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一年来,吉林省纪委监委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按照“1133”工作思路,坚持“三不”一体谋划实施,加强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建设,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实践载体,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努力实现“三不”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能。
保持高压态势 夯实“三不”基础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一体推进“三不”打牢基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势下,省纪委监委坚定稳妥查办案件,完善一系列制度措施和办案流程,推动实现线索处置精细化、组织协调集成化、监督检查规范化、督促办理标准化、统计分析科学化,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聚焦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和影响政治生态的重点人相关问题开展审查调查;聚焦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开展审查调查……省纪委监委突出审查调查重点,精准“拔烂树”“护森林”。一年来,严肃查办了霍云成、史长友、高材林等一批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全省立案查处县级以上一把手127人,立案查处政法、能源、金融、教育和国企等领域217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既严肃查办案件,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使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又同步推进整改,推动治理体系能力建设。
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省纪委监委按照一体推进“三不”的工作思路,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整治中最重要的手段、最重要的工作,一手着力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一手督促部门党组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自我纠正、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截至目前,全省立案审查调查人防系统干部368人,采取留置措施56人,查处腐败问题范围广,覆盖省本级和所有市(州)、县(市、区)。
“针对查处的人防系统腐败案件中,易地建设费收缴领域发案率高等特点,建议省人防办党组完善制度机制,督促其加强执法监督,不仅压缩了干部犯错误的空间,而且推动了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既追回了往年积累的大量欠缴资金,又使当年新收缴易地建设费同比大幅提升。”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依法追缴欠缴的易地建设费5.86亿余元。
推动贯通协同 构建“三不”机制
完善“1+1”机制,把1个监督检查室和1个审查调查室在日常工作中搭配编组,由1个分管领导统一协调调度,整合资源力量,集中攻坚克难;
建立“1+N”机制,由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分别把所联系的多个派驻机构的工作统起来,全面深化“室”“组”协助配合,合力释放制度“红利”;
探索“1+X”机制,由巡视机构分别对应委机关及其他部门,巡前通报情况、巡中交换意见、巡后接收问题线索和加强整改日常监督,使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衔接,发挥整体监督功能,共同把“三不”要求落到实处;
探索“4+2+Z”联动模式,充分发挥信访、党风、案管、审理4个部门的统筹牵头作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的落实主体作用,综合部门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项工作更好融合、更加有效,使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结果,体现在“四种形态”精准运用和“三不”一体推进上……
省纪委监委推动构建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探索“1+1”“1+N”“1+X”工作机制,探索建立“4+2+Z”联动模式,将其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课题,统筹完善监督体系,既注重监督和办案协同贯通,又注重“四个监督”有效衔接,推动各监督办案主体围绕“三不”一体推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
在查办省法院原副院长吕洪民案件中,省纪委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明确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同步制定审查调查、以案促改“两个方案”,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既查清违纪违法事实,又见人见事分析全省审判机关政治生态情况,并结合吕洪民自书的《我省法院廉政风险反思》,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推动解决法院系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案件、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合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取得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就“三不”一体推进等工作,分批次与联系纪检监察组进行研讨交流,建立“1+N”工作机制,着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有力地强化了派驻监督。驻省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等派驻机构,在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全程指导、全方位支持下,查办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在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中,省纪委监委探索运用“1+X”机制,推动巡视与政治生态调研、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无缝衔接。委领导带领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分别听取各巡视组关于被巡视地区党政班子、省管干部、政治生态“画像”及围绕“四个落实”发现问题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督促整改。巡视期间,共发现具体问题362个,移交问题线索142件,推动立行立改19件,7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做实载体支撑 提升“三不”效能
省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的有效载体,通过深化以案促改、强化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等,增强“三不”一体推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放大“三不”叠加效应。
省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作为实践贯通“三不”的“枢纽工程”,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下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深化以案促改固化为管党治党、推动发展的制度规范,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集中开展个案和同区域、同领域、同岗位、同类型案件分析,挖根源、提建议、促整改,通过案件分析推动健全13类制度体系,倒逼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通过系统分析,梳理出该领域7类42项424个问题,形成有针对性的《省属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据介绍,省纪委监委深入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属国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总结该领域案件主要特点3个,归纳问题隐患10项,提出解决办法5条,首次实现了省属国企领导干部廉洁风险点、经营风险点由“碎片化”到“集成化”的转变。
既充分利用查办案件成果强化教育警示,又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省纪委监委把加强日常监督当作实践“三不”的方法路径之一,着力推动相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约谈25881人次,谈话提醒8574人次,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172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594人次。
“四种形态”贯通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连接“不敢”“不能”“不想”,兼具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省纪委监委把用好“四种形态”作为推进“三不”的重要载体,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使其成为不敢腐的“小高压”、不能腐的“软约束”、不想腐的“强心剂”。开展全省运用“四种形态”情况专项分析,制定指导意见,督促各级纪委监委提高运用政策策略和“三不”一体推进能力。2020年,全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0050人,占比74.1%,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20.8%、2.1%、3%,“四种形态”结构进一步优化,系统、联动两个思维体现更为明显,惩戒、警示两个功能整合更加到位。(徐国新 王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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