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严峻的形势,为严防“两疫”叠加,省畜牧部门积极响应,科学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国内、省内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上升态势,省畜牧局保持高度警觉,迅速行动,全程布控,分兵把口,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强化调研督导。指导相关企业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产品有序流通,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流调检测排查。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风险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稳产保供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重点部署农村地区、中高风险区的畜禽管理、流调监测、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开展了3次暗访督查,持续打击畜禽违规调运行为。扎实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指导各级屠宰监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无害化处理。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
在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及预警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全力保障畜牧业生产投入品、“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和消费安全。为有效保障饲料等畜牧生产投入品和畜禽等“菜篮子”产品有序流通,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为全省大型养殖企业、饲料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屠宰企业和兽药企业继续办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要求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民生物资采购,饲料、兽药等生产资料及畜禽(产品)运输过程中,给予优先配置和道路通行便利。针对目前进口冷链食品或外包装被频繁检出新冠病毒阳性问题,充分发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用,依托“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已覆盖全省所有县级以上生猪屠宰企业的优势,倡议省内各地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肉品集中采购单位等机构将“带有可追溯电子合格证”列为集中采购的重要条件之一,规范肉品采购行为,切实保障肉品品质安全,保障百姓肉品消费安全。与此同时,扎实做好春防准备及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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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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