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结合长春市疫情防控形势,各校外培训机构参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提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准备。
按照长春市中小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自3月1日起,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复课。
针对此次恢复线下教学,长春市教育局也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做好师生返校研判。师生员工寒假实际居住小区(村屯)、乡镇(街道)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或近14天内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暂不返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来(返)长师生员工,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的,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且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
二是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各培训机构要做好包括教师、职工、临时聘用的保安、保洁等相关人员的返校前14天健康监测和行程记录,同时,要与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签订健康安全承诺书。
三是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按照《长春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各培训机构要规范做好环境消杀,指定专人落实教室、厕所、电梯间等场所清洁及日常通风消毒制度。
四是做好复课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控制入校人员,规范落实入校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及登记制度;储备适量防控物资,定期对测温枪、红外测温仪等设备进行校准,确保测温设备正常、数量充足;要指定专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机构责令停止线下教学活动。
对非法跨省来长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我市疫情联防联控有关要求,一经发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及时查处取缔、妥善分流人员,并严肃追究组织者、场地提供者和相关部门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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