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长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拟定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该《棚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十四五”期间,长春市将以三环以内集中连片棚户区为重点,计划改造棚户区约3.8万户,基本完成三环以内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本着尊重居民意愿原则,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申请将地块(D级危房除外)列入棚改计划前,应以户为单位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征询后同意率达不到90%的,不得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同时,对棚户区住宅房屋征收,选择产权调 换(房屋安置)的,实施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对合理扩大面积(即上靠标准户型)部分,只收建安成本。对特殊困难家庭,免收扩大面积部分费用。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参照房屋安置,上靠标准户型,上靠面积部分给予新建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但需由被征收人按照上一年度的建安成本,补交上靠面积部分的差价。 除征收政策法规之外,对在规定征收时限内迁出的居民,予以原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0%的奖励。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对该《棚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棚改联系人:袁志强。联系电话:0431- 8189078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