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两份报告均提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于2020年收官。在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方面,中国法院在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此外,最高法报告还指出,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人民币)。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668件。
中国检方参与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一开始就明确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9个指导性文件,统一办案标准;对150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导。
据最高检报告介绍,2018年以来,检方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起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5732件,占起诉数的15.9%;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
中国检方还坚持除恶务尽,起诉“保护伞”2987人。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去年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4年最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20年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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