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吉林省)气温逐步回暖,各类建设施工项目陆续开工,新增项目将掀起开工热潮,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要坚决压实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以“五化”工作法为抓手,对本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包保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坚持“班前叮嘱、班中提醒”等制度,推进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对于监管界限不十分清晰的刚开工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跨前一步,积极作为,严防因“看不到、想不到”或推诿扯皮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
二、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秩序,重点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管控;要严格落实施工人员保护用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查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质量是否合格;要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行为,对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记录在案,对未能立即整改的风险隐患要专人跟踪负责,实行闭环管理,有效遏制亡人事故发生。
三、要全面深化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博、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宣传媒介,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为重点,开展全民安全教育。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逐班组、逐员工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施工现场悬挂横幅标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增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监管干部+专家”“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以防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等为重点,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处罚力度。对由于安全监管不严格、安全责任不落实等导致亡人事故发生的,对涉事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属地党政相关领导、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并把约谈情况向组织部门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来源:吉林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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