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发挥民政职能,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倡文明低碳祭祀。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在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千方百计满足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要在请示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意见后,确定是否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扫码、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点做好节日期间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度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殡葬服务,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各殡葬服务机构通过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项目,满足群众多种祭祀需要,减少人员集中祭祀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继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研究解决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综合整治,加大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开展“清明文化周”活动,并以“清明文化周”各项活动为载体,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引导群众用家庭追思会、书写心灵家书、网上祭祀、植树、踏青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代替现场烧纸祭祀的陈规陋习。各地要通过举办网络微课堂、制作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清明宣传走进社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文化周”不宜搞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可采取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更加便民的殡葬服务。(祖维晨)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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