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总面积占全省幅员面积近60%,森林覆盖率达到45%。林草资源富集,市场前景广阔。近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全面推进绿色经济发展,明确了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草开发建设的16条政策意见,提出加快自然资源资产化进程,充分释放绿色发展潜力,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生态建设新模式。
《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吉林省活立木总蓄积11亿立方米,单位公顷蓄积量达到130立方米,总蓄积量排全国第6位,公顷蓄积量排全国第2位。从林草资源大省迈向林草经济强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林草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吉林省释放了充分的诚意。积极打造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数字化林权交易管理等体系,活化森林资源资产,为社会资本到林草行业投资兴业搭建服务平台;重点林草县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林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森林旅游康养产业项目;对从事林下种养和经济林种植、林产品初加工的经营者,按相关规定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购置农机补贴范围内各种生产设备的,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意见》明确,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合理开发利用林草资源,找到实现保护生态安全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得益彰”的有效举措。因此,给予社会资本的政策更宽松更实用更有激励性。允许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利用非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及地方公益林,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积极建设红松、核桃等优质乡土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和林下经济基地。允许产业基地合理利用林地空间建设辅助设施;社会资本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享受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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