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张凤春在解读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时指出:“一个深化”就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重点是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改革,全面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张凤春说,截至去年底,我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6.4%。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基本实现县乡全覆盖,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8.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清查确认账面资产531.1亿元,9362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占涉农村总数的99.4%。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加强,乡镇银行业机构覆盖率和保险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99.3%。60%以上的基层供销社得到恢复改造,发展到616家,乡镇覆盖率100%,挂牌运营和正在着手组建的现代农业公司110家,全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基本实现全覆盖。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修订,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宅基地管理,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稳慎推进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盘活农村土地、水面、林地等资源要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逐步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转让办法。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
深化农村其他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成果,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林(草)长制改革,制定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意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水费补贴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张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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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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