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21年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P2P网络借贷发展蔓延的深刻教训,高度警惕各类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活动“死灰复燃”,持之以恒做好网贷存量风险处置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利益。
据了解,截至2020年末,4676家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已全部停止开展业务。同时,中央部门和地方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取缔违规机构。截至2020年末,3210家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已经清零,对存量尚未清零的机构,建立跟踪机制定期通报督导。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完全控制增量风险的同时,有序压降和化解存量风险,稳步推进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了投资人合法权益。”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下一步要通过进一步建章立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违法网贷“死灰复燃”。比如,从制度上规范网贷机构清退流程,建立必要的报备制度,需要明确退出流程、明确如何处置资产。同时,各地互联网金融协会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有序退出。
与此同时,董希淼表示,在网贷机构退出过程中,出借人应保持理性,网贷投资本身属于高风险投资,出借人需要做好承担本金损失的心理准备,调整好心态,依法理性维权。
上述会议指出,当前,网贷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心已转入存量风险处置和长效机制建设,并表示,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包括加大正常退出机构风险化解力度、依法加快刑事立案机构资产处置进度、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和健全网贷风险监管长效机制。
在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上,上述会议表示,要利用反洗钱系统加大对网贷平台及其股东资金流向的穿透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网贷机构借款人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鼓励各地通过信用惩戒、资产追踪、灵活变现等方式,防止借款人逃废债,提高出借人兑付比例。
在健全网贷风险监管长效机制上,会议提出,对任何非持牌从事互联网放贷业务的平台,一律按照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查处。要强化科技监管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有效性。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要坚持鼓励金融市场依法公平竞争,着力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及时制止“伪创新”“乱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也强调,金融是公共性和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对经济和社会安全稳定影响极大,必须恪守持牌经营和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严禁“无照驾驶”。对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要理直气壮地果断采取措施,集聚强光照射“灰色地带”,有效铲除风险滋生的土壤。
本报记者 钱箐旎
来源:经济日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