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中国吉林网获悉,日前,根据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帮扶指导工作的通知》,组成帮扶指导组,深入各市(州)、省直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指导。通过召开推进会议、听取汇报、现场答疑、查阅资料、线索核实及现场踏查等方式开展深层次帮扶指导,推动各地深入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精神,拓宽办案思路、增强办案靶向性上取得新进展。
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帮扶指导组深入长春市、吉林市、白城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9个地区,省直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建、林业草原、卫健委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了15次推进会议,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扎实落地,在全国排名中取得好名次。
大力推动线索核查。帮扶指导组下沉帮扶指导过程中,组织聘请环境损害鉴定机构专家对生态环境部下发吉林省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一批)》79条案件线索进一步进行核查,重点对英台采油厂的18个国家线索点位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案件办理意见和建议,确保每条线索都压实责任、公平公正处理。同时,重点检查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情况,赔偿案件线索台帐、线索核查、线索移送、线索跟踪办理及反馈情况,对下沉的20个县(市、区)2019年至2021年的处罚案件进行线索排查,初步核查案件线索85条,有力推动了线索核查工作。
有效强化办案指导。帮扶指导组在下沉帮扶指导过程中,对各地办理疑难的案件进行指导帮助,通过梳理证据线索,深入推敲分析,帮助各地把握疑难案件的攻坚方向、性质定位和证据固定等情况,及时准确寻找赔偿案件的突破口。帮扶指导临江市硅藻泥矿、江源区修高速公路损毁耕地、镇赉县英台采油厂、农安县11.6特大倾倒强酸性废液等一批案件办理,有力推动各(市、州)权利人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集中力量精准推进。针对吉林省污水处理厂污染转运重点监管问题,帮扶指导组实地抽查了15座污水处理厂,对污泥处置协议、转运联单及运输小票,污泥检测报告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纠正,有效落实运营单位生态保护主体责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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