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电力(修订)条例草案于今天(I / C)的Lok Sabha为权力,煤炭和新的和可再生能源SHI介绍。 piyush goyal。该修正案将迎来电力部门的急需进一步改革。它还将促进竞争,在国家电力供应质量的竞争和改善,导致消费者的能力增加和最终效益。拟议的修正案的持股特征,2003年颁布了合并和现代化的较早的电力法律,即印度电力法,1910年,电力(供应)法案,1948年和电力监管委员会法案,1998年。该法案于2004年和2007年审查并修订,以促进对某些必要的变更产生效果。基于多年来获得的经验,据称进一步审查条款,以便在分销部门带来效率和竞争。 ,加强电网安全和安全,促进可再生能源,关税合理化和监管委员会的加强和绩效监督。作品组成的第12届五年计划的权力工作组提出了第12届五年计划的权力,这进一步审查了委员会根据主席CEA。根据委员会的建议,拟议的修正案在2013年10月的权力部的网站上上传。此后,在各种利益攸关方举行磋商,包括来自中央部委,州政府,发货,分配公用事业,监管委员会,私人开发商,贸易商,行业协会,消费者群体,权力交易和杀戮等的磋商。事务部。在详尽的磋商中,已经提出了关于电力法案的某些修正案,已经大致涵盖了以下领域: - 纳入网格安全和安全:为了加强和提高电网安全和安全性,设想了有关维护纺纱储备的具体措施,以及违反国家和区域负荷发货中心等的违反方向的增强处罚形式的强大有效的威慑。分销部门的运输和内容的分析:为了实现效率的目标,并通过电力市场的不同部分竞争提供消费者的选择,通过在分销部门中的内容中占据分配行业的内容和基于市场原则的关税来提出多个供应许可人的概念,同时继续运输(分销网络)作为受管制的活动。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建议通过监管机构封装电力的关税,并提出其中一项供应许可人成为政府控制公司。此外,建议现行分配许可人继续持续到其许可中规定的期限到期。续约能源的处理: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多项措施,包括为单独的全国可再生能源政策提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可再生于煤炭和褐煤的热电厂的义务,对更新能源的具体豁免从开放式收取额外收费,根据煤炭和褐煤的热电厂的可再生发电义务设想了不遵守续签购买义务等单独刑事规定。特定合理化:为了合理化在分销部门的可行性和持牌人的收入要求的积极财务原则上的关税结构,没有任何差距,提出关税政策的规定,以便强制执行关税。此外,该法案设想及时向公用事业提供关税申请,在特定时间期间的适当委员会在指定的时间期间处理相同的委员会,以便在公用事业/发电公司没有启动Suo-Motu程序的适当委员会,以便在效用/发电公司没有提交他们的请愿。还提出了适当的修正案,以改善适当委员会的责任和透明度,而不会影响其功能自主权;在首席电气检查员/电子检查员的委任,职能和权力方面带来清晰度,以及电气检查的费用;豁免发西茨,铁路和地铁铁轨的开发商,以获得分配许可;收集和实现任何会费以及电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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