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十二项 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吉公通字〔2021〕32号
各市州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厅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系统“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和六项证照办理便民服务行动,提升公安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切实给群众带来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十二项措施”,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群众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逐项细化落实,强化分类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要抓好统筹结合,创新服务举措。以落实“十二项措施”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强化技术支撑等手段,持续推出更多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网上服务举措,推进公安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公安政务服务。
三要加强内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专题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十二项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应用率。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大力宣传推广,在全省公安机关营造便民服务的浓厚氛围。
吉林省公安厅
2021年5月7日
全省公安机关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实现身份证“一日办”。 重塑身份证业务办理流程,变原有的派出所、县、市、省四级人工审核环节为系统自动审核,受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变为实时受理、实时上传。优化制证生产环节,形成“上午受理、下午出证,下午受理、次日上午出证”的生产模式。改进证件分发模式,实现全省城区办证次日送达、偏远农村隔日送达。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天,实现居民身份证业务全省通办。
二、推行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网上办理。依托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符合两年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补换领证件“网上办、掌上办”。逐步拓宽业务办理范围,根据居民身份证的不同有效期限,合理放宽居民身份证业务网上办理申领条件,着力打造“零跑动”的办理新模式。
三、实现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吉林省居民在全省任意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户籍民警信息核对无误,即可办理户口落户、信息变更、户籍证明、户口簿申领等四类20项主要户籍业务,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实现群众办事“就地就近”和“最多跑一次”。
四、推出居住证电子证照。依托“吉事办”“吉林公安”等政务服务APP和小程序,研发电子居住证功能。2021年6月底前,实现居住证电子证照网上申领、网上展示、网上核验;7月底前,与教育、民政、人社、政数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发工作通知,明确居住证电子证照与实体居住证具有同等使用效力,推行居住证电子证照与实体居住证并行使用。
五、实现小型机动车号牌立等可取。推进全省机动车号牌制作点设置,在每个车管所院内设置号牌制作点,实现除新能源汽车外的小型机动车号牌立等可取,进一步扩大服务半径,减少群众往返奔波。2021年6月底前,覆盖率达80%;8月底前,实现100%。
六、实现驾驶证换证网上办理。依托“交管12123”APP,实现驾驶证换证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后台审核、邮寄送达、进度查询。
七、实现机动车临时牌照网上申领。依托“交管12123”APP,实现机动车临时号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后台审核、邮寄送达、进度查询。
八、实现交通违法网上处理。依托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吉林车辆管家”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实现交通违法网上查询、网上处理、网上缴纳罚款、驾驶证记分网上查询。
九、实行私家车登记全省通办。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私家车登记持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十、推出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措施。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信息科技遇到的困难,推出包括办证“绿色通道”、自助服务引导、简化照片采集流程、增加服务设施、容缺受理、登门办证、电话预约等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措施。
十一、开通出入境12367服务热线。全面接听处理移民管理业务咨询、意见建议等来电,为中外出入境人员提供中英双语政策答疑、信息咨询、办事服务和生活指引等“7×24”小时人工服务。
十二、推行窗口延时服务。在全省车管所推进业务延时办,中午不休息,保留窗口,满足群众休息时间内业务办理需要,当日受理当日办结。公安出入境窗口对于在工作时间内未办结业务,仍滞留在接待场所的申请人,以及未在窗口工作时间及时赶到窗口的申请人,实行半小时内可办结的予以办结;半小时内无法办结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承诺次日凭已取号码到指定窗口优先办理;对受理量较大,经常性提供延时服务的公安出入境窗口,采取全员预约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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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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