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17时15分许,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北收费站口执勤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车牌号为吉H11***的小型普通客车有超速违法行为请及时拦截检查。民警拦截到该车辆进行检查并对驾驶证告知超速违法时,驾驶员称着急得走,希望民警暂缓处理。然而民警通过警务终端查询驾驶证发现,驾驶员所持有的驾驶证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民警将驾驶员口头传唤至延吉北执法站进行核实。驾驶员称自己叫李某钢,且坚称驾驶证是其本人的。当让其说出自己出生日期及户籍所在地,并要求进行人脸识别时,驾驶员终于承认驾驶证上载明的信息不是自己,自己真名叫曹某民,三年前自己的驾驶证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吊销,去年在图们市日光山登山散步时无意间在停车场捡到了此证。当时想着还给失主,但一想自己的驾驶证已被吊销,拿着此证件换照片使用可以躲避交警检查,并找了复印社更换了照片并压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曹某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移交案件部门进一步审理。
高速公安提示:驾驶人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后,才能开车上路,想利用假证蒙混过关,一旦被查获,后果很严重。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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