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开始,中国吉林网了解到,5月19日至5月30日,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依据学区划分方案和信息审核结果向学校下达学位审核名单。
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采取部门联动方式,组织学校按照“两个一致”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实际居住地等信息进行审核。对于申报入读初中的,还要进行学籍信息审核。
5月31日至6月1日,长春市各公办中小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结果及公办学区学校“两个一致”审查结果告知家长。
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家长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如没有收到学校的电话通知,请及时联系您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附各城区、开发区联系方式:
“两个一致”是如何规定的?
这里还是要强调一下“两个一致”。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如何进行资格审查?
经教育、公安部门商定,暂未办好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到派出所出具《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家长以此《信息表》为依据进行信息填报和资格审查。双阳区、九台区因无法办理主城区居住证,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在主城区的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权属证明)。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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