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努力不断改进投资者对交易成员的投诉的过程中的过程中,交易所在目前的BEF中引入了一个单独的模块,以便专门为投资者投诉与成员进行沟通。随着这设施的引入,通过电子邮件澄清成员澄清的过程将被遗弃
。现在,收到的投资者投诉将通过该模块转发,该模块可以直接在BEF中获得。交易成员将根据在BEFS主屏幕中新介绍的“投诉管理”下的“投诉管理”中获得投资者投诉。
通过附加扫描副本,将需要向交易所提供答复/澄清对交换的答复/澄清文件/ s。允许为此目的附加4 MB的最大文件大小。可以进一步注意的是,如果特定通信的状态被指示为“关闭”,则该成员无法将任何进一步的文档用于该通信
。“关闭”状态不应被解释为闭合投诉。因此,将停止向成员发送投诉并在物理模式下答复的系统将被停产。交
易所将于2015年2月2日起实现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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