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现在开始,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开展全市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排查。通过排查,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打击企业无证排污、非法排污等行为,整顿排污许可管理秩序,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证监管。
据了解,此次排查的内容包括四项。
排污许可复核:对持证单位或登记管理单位核准管理类别。对无证排污企业进行甄别,清查无证违法排污单位。限期整改企业整改情况:限期整改通知书未到期限的排污单位整改工作进度。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的排污单位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排污单位后续处置情况。
完成本辖区内涉及行业持证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工作,实现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全覆盖。执行(守法)报告提交情况:对各地持证排污单位2017年至2020年期间执行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重点证)提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排污单位上报执行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抽查排污单位工作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等支撑资料建档保存是否完整规范。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此次排查出的问题,将依法依规实施分类处理。对无证违法排污单位,按要求移交案件,严惩重罚。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监管部门要拿出处置方案。对质量审查属于“不合规”的许可证,责令排污单位限期完成变更,经县(市)区、开发区分局初审,并委托指定技术服务单位审核。对5月31日前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依《排污许可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通讯员 李春晖 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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