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6月2日电(记者谢建雯)记者2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自2021年1月1日起,上调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按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全区将有68.5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调增的养老金将于7月1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内的,每月统一调整30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元。同时,此次调整还将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调整,调整不足20元的统一按20元调整。
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此次调整还将对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适当倾斜。针对高龄人员,70至74周岁、75至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三个年龄段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元、15元和20元;艰苦边远一类区和艰苦边远三类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和25元。退休企业军转干部低于4407元的调整到4407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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