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童颖发布2020年度及“十三五”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吉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吉林省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报告显示,2020年和‘十三五’吉林省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童颖说道。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吉林省地级市(州)政府所在的9个城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2%,同比持平;吉林省空气中PM10、PM2.5、SO2、NO2、CO 、O3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
2020年全部超标天数中,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69.6%,同比上升9.6个百分点;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25.9%,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4.5%,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高于基准年(2015年),增幅在8.2-15.7个百分点之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均低于基准年,降幅在2.5-3.8个百分点之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31-41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低于基准年,降幅在22.6%-41.5%之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52-68微克/立方米之间,均低于基准年,降幅在16-35.8%之间;臭氧(O3-8H-90per)年均浓度在123-129微克/立方米之间,除2017、2020年同比基准年下降0.8%,其余年份均高于基准年。
水环境质量状况
1.国控及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
2020年,吉林省42条江河8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79.5%,同比上升9.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4.5%,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其中,48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83.3%,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全面消除Ⅴ类、劣Ⅴ类断面,同比分别下降10.4个、6.2个百分点。
在8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松花江水系的49个监测断面中有41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83.7%;图们江水系的13个监测断面全部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100%;鸭绿江水系的16个监测断面中有15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93.8%;辽河水系的10个监测断面全部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100%;松花江水系与黑龙江省交界的4个监测断面中,均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为良好;辽河水系与外省交界的4个国控断面中,1个监测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其余3个监测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鸭绿江水系与辽宁省交界的1个监测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质状况由“十二五”末期的轻度污染转为良好,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下降趋势。同基准年相比,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8.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2.2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同基准年相比,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断面比例上升37.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23.1个百分点。
2.重点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情况
2020年,吉林省13个主要湖泊(水库)中,1个为Ⅱ类、水质状况优,10个水库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2个水库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与2019年相比,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比例保持稳定,查干湖由劣Ⅴ类水质上升为Ⅳ类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湖库。“十三五”期间,除月亮湖水库、五道水库、下三台水库、二龙山水库在个别年份水质出现Ⅳ类,松花湖水质在Ⅲ类和Ⅳ类波动,查干湖水质虽未达到Ⅲ类,但水质状况呈向好态势,其他湖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3.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吉林省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除当年10月,石头口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受不利气象因素影响,导致总磷出现异常值外,水质达标率为100.0%,同比2015年,水质基本稳定。“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呈“U”型变化,2016年、2019年、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生态环境状况
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68.07,等级为良,在空间分布上,EI值自西向东呈增高趋势。EI值的空间分布情况明显受自然条件影响,与自然植被分布状况基本吻合。吉林省县域EI值分布在46.59-86.42之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优良级别指数县域面积占省域面积64.6%。同比,吉林省EI值减少2.12。“十三五”期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范围为68.07-70.19之间,评价等级皆为“良”,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高畅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