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市区中队在胜利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出租车沿胜利路由西向东行驶,执勤交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出租车刚降下车窗执勤交警就闻到一股酒味儿,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已远超醉驾驾驶标准,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将其带至集安市医院进行采血,经通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乙醇定性,定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63.4mg/100ml。
据驾驶员赵某交代深知不能酒后开车,因与家人多喝了几杯,怀着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不查出租车酒驾,没想到在回家途中就被交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不仅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驾驶人赵某不但要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而且赖以生存的“饭碗”也丢掉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