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国吉林网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021年5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下降0.5%。
5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3%,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持平。
具体而言,先来看同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3%,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33个百分点。食品中,蛋类价格上涨20.7%,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7.7%,影响CPI上涨约0.25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上涨17.5%,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7.9%,影响CPI下降约0.29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7.7%,影响CPI下降约0.3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三降。其中,交通通信、衣着、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5.3%、0.9%、0.1%和0.1%。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2.0%、1.4%和0.7%。
再来看,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9%,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下降10.8%,影响CPI下降约0.2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4.3%,影响CPI下降约0.15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0.7%,影响CPI下降约0.1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4.4%,影响CPI下降约0.13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7.8%,影响CPI上涨约0.12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5.0%,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三涨二平二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1.6%、0.4%和0.1%;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均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下降0.4%和0.2%。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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