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安排在7月1日,秋季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1日。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公民同招,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或用各种证书招生,坚决制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各地各校要针对暑期有可能发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学校不得利用暑假时间集中组织学生上新课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等,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记者 王拓)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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