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15时许,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延吉北站口进行执勤时,一辆号牌为吉HAT***的白色轿车驶入民警的视线,该车辆在珲乌高速上存在超速的行为,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时发现,该车行驶证标注核定人数为5人,实际车内后排坐满3人,并在后排乘客的腿上,一名儿童正横躺熟睡中,加上驾驶员与副驾驶,该车共载客人数为6人,存在超员行为。
驾驶员孙某称,车上都是自己亲属,当天是父亲节,便想带着一家人去珲春防川景区游玩。本以为多一位小孩不算超员。加之自己对高速公路不太熟悉,在限速80km/h的隧道口处,未注意观察限速标志,虽然减慢了车速,但还是超速了。
随后,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孙某超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其超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且帮助其将车辆人员进行转运。
高速公安提示:
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来进行乘坐,如果坐不下的话,建议分车出行或者分批次出行,千万不要认为孩子身材瘦小,就忽视了乘车安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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