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延吉北站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吉HCA***的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文本、字体、颜色与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不符,有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嫌疑。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询问比对,并让其提供身份证。
民警用执法终端进行身份比对核查信息时,驾驶员一开始坚称自己叫郭某某,后来在证据面前承认自己叫衣某。民警通过信息得知,衣某因醉酒驾驶已被公安机关吊销其驾驶证,便立即口头传唤衣某到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进行调查。
经询问,衣某称自己2016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醉酒驾车被交警查获,驾驶证被吊销。衣某声称“5年的禁驾期挺难熬,所以通过路边办证小广告花50元办了假的驾驶证。当日因家里亲戚去世着急回老家,之前办完假证一直没敢用,想着有证总比没有强,即能壮胆,也图个心理安慰,应付交警检查,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就被交警给查获了。”民警告诉衣某假的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不要有侥幸心理,并告知使用假证的危害性和触犯的法律法规。衣某也表示没想到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会触犯刑法,而且5年禁驾期都挺过来了,马上就要报考驾驶证考试,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衣某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移交案件部门进一步审理。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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