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赵丽梅)当前,“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已经进入到组织实施阶段,对于公众关心是否会出现收费不降反增的情况,今天在交通运输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回应,“实施高速公路的差异化收费,均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下调的,没有存在不降反升的问题。”
孙文剑表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的差异化收费是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的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差异化收费到底能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孙文剑举了两个方面例子:比如在同一条高速公路上,白天和夜间车辆的通行分布是有非常大的差异,如果实行差异化收费,能很好地实现错峰调流。
例如,山西省对天大高速等5条路段,在8时-20时给予货车通行30%的优惠,白天货车从这些高速公路通过,费用优惠30%。在20时-次日8时给予货车通行70%的优惠,吸引货车司机在夜间车辆较少的时段通行,这样能平衡高速公路不同时段货车通行量的情况。
同时,孙文剑还指出,选取与相邻平行路段流量差异较大的高速公路,调整不同路段、不同车型的收费政策,均衡路网交通量,提高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
例如,浙江对通行钱江隧道的5轴、6轴货车实施12%的通行费优惠,吸引更多的车从这儿通行。从实践情况看,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区域和路段交通量分布趋于均衡,路网运行效率明显提升,货车运输成本有效降低,公路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孙文剑说,“用一句话来总结,这样的举措实现了多方共利共赢。”
孙文剑介绍,自从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后,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29个省份(海南、西藏没有收费公路)均已结合本地实际实施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从差异化收费类型看,29省份已全部实施了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ETC车辆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通行费优惠;22个省份实施了分车型差异化收费;21个省份实行了分路段差异化收费;10个省份实施了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上海、浙江、贵州等5个省份实施了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山西1个省份实施了分方向差异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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