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gov.cn/)了解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决定》。
修改《吉林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3件省政府规章。(详见附件1)
废止《吉林省医疗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等65件规章。(详见附件2)
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详见附件3)未列入目录的其他文件,均不属于规章,不具有规章的效力,其中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与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不一致的规定,一律无效。
附件:
附件1:修改的省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2: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3: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目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图片为截图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