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办发〔2021〕3号)和《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吉办发〔2021〕18号)要求,7月9日,吉林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乡村振兴“十杰百优”评选和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最终选出“乡村振兴杰出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10名,“乡村振兴优秀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100名,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获得者300名。通过对优秀乡村人才的评价选拔,我省培养、凝聚、激励、用好乡村人才的导向作用日益显现,乡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氛围日益浓厚,为我省乡村振兴事业强支撑、扬优势、增动力。
突出人才评价科学导向。树立评价导向,坚持共性与个性、水平显绩与潜绩、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作为乡土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乡土人才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评价考核。创新乡土人才评价标准,在评价标准上突破以往的 “学历、论文、身份、年龄”等评价门槛,重点看能否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综合能力,树立乡土人才培养的“风向标”。完善评价体系,面向全省乡村人才开展乡村振兴“十杰百优”人才和高级职称评审,并根据乡土人才特点专门设立了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等职称专业,通过为乡土人才评职称、评技能等级,让各类人才“有帽子”、“有面子”。
创新评价工作机制。优化推荐机制,打破以往的逐级申报方式,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可按照推荐数额直接向省厅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提高了申报效率。加强部门协同,主动协调组织农业、文旅、科技、就业等部门,注重从当地的重点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手工艺工作室、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中遴选推荐人选,进一步拓宽人才选拔视野。加大放权力度,将乡村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县一级,各地人社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自主设立职称评委会,将乡土人才的评价权交给基层。同时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本土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的选拔评选工作,为省级“十杰百优”推荐选拔储备人才。强化稳才力度。乡村人才职称评审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各地人社部门对属地乡村人才开展定向评价,自行印发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省内有效,通过定向使用的方式,将人才稳定在省内,加强基层稳才力度。
权威评审确保结果科学公正。坚持权威评审,进一步突出业内认可原则,在专家选聘上,联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文旅厅、财政厅、科技厅、乡村振兴局以及省内院士和权威专家学者、涉农优秀企业家代表共同组建评委会,无论是专家层次、业内口碑还是专业结构都兼顾到了每位申评对象和渠道,确保定级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竞争择优,立足我省乡村人才实际,评选的关注点放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三带”人才上,注重向具有很强的生产价值和市场潜力,通过办企业、兴实业、做品牌,把优秀文化作品或是农业技术转化生产出特色产品、畅销商品和高端消费品的人才重点倾斜。参与评选专家一致表示,首批优秀乡村人才评选工作基本覆盖了各类人才类型,其中既有“参王”徐怀友为代表的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专家,也有“西蓝花种植大王”邵亮亮为代表的传统蔬菜养殖大户;既有“建国七十周年纪念章”获得者冯其永为代表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领办人,也有“全国十佳农民”蔡雪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既有“鱼把头”张文为代表的传统手工业者,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李秀兰为代表的手工艺致富带头人;既有“电商扶贫”丛佳军为代表的农村特产电商企业创办人,也有“慢山里”创始人马千驰为代表的现代化特色乡村旅游创业者。一批“田秀才”“土专家”等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推动新一代职业农民获得社会认同、职业尊严,提升社会地位;同时也发挥了“田秀才”“土专家”的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广大农民找到了“行业标杆”。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步将优秀乡村人才典型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平台和移动网络宣传平台,以“文、图、影、音”多种手段,对人才典型进行同步专项宣传,全力营造乡村人才振兴的舆论氛围。做好首批优秀乡村人才待遇兑现,对获评乡村振兴专业职称的人员给予连续五年的资金奖励;适时向“十杰百优”人才代表颁发高层次人才“吉享卡”,可享受人才评选优选直推等待遇。通过“给票子”、“发帽子”、“架梯子”等措施,鼓励乡土人才持续进步提升,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激励他们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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